在古代猶太人中,禧年(稱為“山羊年”,因為這個節日是由吹響山羊的角而宣布開始的)被宣布為神聖的一年。在這一時期,梅瑟法律規定:土地---天主是唯一的主人---應回到它以前主人的手中,和奴隸應重新獲得自由。禧年通常是每50年舉行一次。
在1300年第一次慶祝禧年後,由教宗博尼法爵八世確定每100年舉行一次禧年。在羅馬人向教宗克萊蒙六世提出請願後,該期限被縮短為每50年舉行一次。
在1389年,烏爾班六世想把禧年的週期定為每33年舉行一次,為了紀念耶穌在世的年齡。於是教宗要求在1390年舉行禧年,但在他死後,由他的繼位者博尼法爵九世來舉行了。
然而在1400年,在之前規定的每50年舉行一次,博尼法爵九世確認了對湧向羅馬朝聖者的赦免。
教宗瑪爾定五世,在1425年慶祝了一次禧年,並且首次在聖若望拉特朗大殿開聖門。
最後一次50年大慶是在1450年由教宗尼各老五世舉行。事實上,到教宗保祿二世,禧年變為每25年舉行一次。在1475年由教宗西斯篤六世舉行。從那時起,禧年就每25年舉行一次,但不幸的是,拿破崙戰爭阻止了1800年到1850年的禧年慶祝。羅馬併入義大利王國後,在1875年恢復了慶祝活動,但是沒有採用傳統的莊嚴方式。